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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5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15: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268名,代表股份643,900,5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0587%。其中现场参会股东10名,代表股份592,194,5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0904%;通过网络投票股东258人,代表股份51,706,0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68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20,413,12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523%;反对:22,813,8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431%;弃权:67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20,332,32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398%;反对:22,936,0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621%;弃权:63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20,520,52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690%;反对:22,998,8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718%;弃权:38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8,643,22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052%;反对:23,710,7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6911%;弃权:2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7%;回避:1,522,5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541,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4.5972%;反对:23,710,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3569%;弃权:2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20,525,52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698%;反对:22,975,4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682%;弃权:3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308,12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360%;反对:23,265,5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6132%;弃权:32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683,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4.8696%;反对:23,265,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4.5053%;弃权:32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2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064,2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2982%;反对:23,536,7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6553%;弃权:2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439,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4.4031%;反对:23,536,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0240%;弃权:2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7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0,327,72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391%;反对:23,273,2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6144%;弃权:2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703,2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4.9071%;反对:23,273,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4.5200%;弃权:2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57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7,867,3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9570%;反对:26,016,17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0404%;弃权:17,00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42,8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0.2005%;反对:26,016,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9.7670%;弃权:17,0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卓律师、任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6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控股股东坚定支持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公司健康发展的工作,基于对公司基本面和管理层的信心,并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科控股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内拟增持金额人民币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或其指定的主体。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金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4,286.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控股股东坚定支持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公司健康发展的工作,基于对公司基本面和管理层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相关增持主体已提供资金证明)。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5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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